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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丽水学院 2014-5-20 10:10:05

2014年丽水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丽水学院2014年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丽水学院。

第五条  学校部委码:10352。

第六条  学校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丽水学院,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丽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丽水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  学校地址及邮编:本部校区在丽水市学院路1号;凤凰山校区在丽水市灯塔街1号(原卫校);邮编是323000。

第九条  丽水学院地处素有“秀山丽水,养生福地” 的国家级生态城市——丽水市区,南临温州,北连金华,金丽温铁路、金丽温高速、两龙高速、330国道均经过市区,温州机场一小时三十分可达,交通便捷。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设有39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1700多人。学校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计划及批次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 2014年在全国22个省招收3370名学生,其中本科生2800人,高职高专生570人。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2014年学校预留8名计划,用于录取外省艺术类考生,如预留计划有余额,则调入普通文理类录取,使用或调动预留计划,需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三条  招生批次:各专业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档比例: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调档比例控制在该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具体视各省情况而定。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和中外合作护理学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英语专业和国际汉语教育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含105分);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的护理学本科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98分(含98分);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三、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专业确定原则: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五、新生体检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六、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师教育类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报考教师教育类的考生先按文、理两类录取,新生进校半年后再按教师教育学院的要求重新选择专业。

八、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浙江省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浙江省录取办法执行。外省艺术类考生,按照相关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录取。

九、定向培养生录取办法:录取批次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填报对应批次提前批志愿,录取前需与定向培养的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再由定向主管部门提供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报省考试院批准后录取。

十、创新班录取办法:2014年学校将举办创新班,实施个性化教育。创新班学生从优秀本科新生中选拔,选拔方式按《丽水学院创新班实施方案》执行。

十一、录取方式: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十二、录取信息公布渠道: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及丽水学院招生网公布。

十三、新生报到: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四、新生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制度,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资助政策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力量资助等,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体系,多渠道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招生咨询

第十七条  招生就业处开设招生咨询热线,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

1.咨询电话:0578-2271179,2271180;

2.校园网:http://www.lsu.edu.cn

3.招生网:http://zsw.lsu.edu.cn

4.E-mail:zhaosheng@lsu.edu.cn

5.监督电话:0578-2271178。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丽水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一四年五月三日


丽水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现有教师12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3人,硕士学位教师7人。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理论,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惯例和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具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基础和外贸专业技能,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国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办学特色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4年,可提前1年毕业,最长不超过8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专业开展包括军训、模拟实训、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在内的实践活动。现已建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室和十多家校外实习基地。2003年-2007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与美国凯恩大学联合开展3+1教学,并互相承认学分。

主要课程

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国际商法、国际经济合作教程、市场营销学、国际结算、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管理学等课程

民族学(本科类)

民族学专业是我校以省级重点学科-民族学为支撑开办的新专业,2014年开始招生。学科团队现有研究人员43人,其中正高职称10人,副高职称15人,硕士生导师4人,浙江省151高层次人才1人,博士12人,学科梯队已经形成,具有人才集聚的相对优势。团队成员在畲族研究、民族区域发展研究、瓯江文化研究等领域形成了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为民族学本科专业的教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本专业强调学科知识传授的系统性,注重社会调查方法的训练,注重提高研究技能以及进行应用研究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了解国内外民族学及其交叉学科发展前沿。同时,注重拓宽专业口径,增加交叉学科实用性的课程,满足国家建设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对人才的要求。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民族学基本理论和方法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现代科学思想和优良人文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熟知我国有关的民族政策与法规,了解我国少数民族的历史与现状,学生不仅具有在本学科和相近学科领域继续深造、发展的科学素质,而且能够从事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与服务工作,特别是在民族、宗教、民政、文化、旅游等行政机构以及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从事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综合应用、社会规划与管理、发展研究与预测、文化与旅游的开发与利用等工作。

学制、学位: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民族学导论、人类学概论、社会学概论、语言学概论、民族学与人类学史、中国民族志、世界民族志、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民族学调查方法、民族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规划与分析、文化遗产学、旅游管理。

教育学类(本科类)

教师教育学院是学校为了适应国家和社会对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于2013年3月组建。教师教育学院聚集和优化全校教师教育资源,继承和创新了丽水学院悠久的师范教育办学经验,承担着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教师教育科学研究、服务基础教育等各项任务,是一个集教学、科研和服务于一体,融职前培养和职后继续教育于一体,为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的二级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以“教育学”、“体育学”学科建设为目标,设置有教育科学、体育科学两个一级学科,下设教育学原理研究室、课程与教学论研究室、学前教育研究室、基础教育研究室、教师教育研究室、体育教育研究室、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室、民族传统体育研究室和教师教育实训中心等基层学术组织,为学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教师教育学院是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单位,拥有一支素质精良的师资队伍,具有设施齐全的教师教育实训中心、专业实验室和众多紧密合作的校外实践基地,既能为学生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又能为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地方基础教育学校的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面向21世纪,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教育发展的需要,培养中等学校汉语言文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主要开设课程

开设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古代文学史、古代文学作品选、现当代文学史、现当代文学作品选、外国文学、语言学、美学、逻辑学、中学语文教学法、现代教育技术等专业必修课程,并开设《刘基研究》、《处州文史》、《语文板书研究》、《传记文学》、《叶圣陶研究》等多门富有地方特色、师范特色的选修课程。《古代文学》、《中学语文教学法》为校规范化建设优秀课程,《古代文学》为校重点学科。该专业是于1996年创办,是学校最早的本科专业之一,为校首批重点专业。

三 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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